足球比赛怎么上诉?
1.什么是上诉? 上诉(Appeal)是指当事人对法院一审裁判结果不满意,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请求纠正初审判决的意见或要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2.哪些情形可以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对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 (四)二审终审的案件,申请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 (五)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再审判定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
3.什么是在法定期间内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本案中,原告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在十五日的上诉期内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并缴纳了诉讼费,即表示提起了上诉。
4.如何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七日内提交答辩状。 ” 所以,当事人在一审法院的法定上诉期间满后的七日内,可携带上诉状、身份证等材料到一审法院提起上诉。
5.上诉人能否撤诉? 原则上,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上诉。但是,如果原告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的法庭辩论终结前,以书面方式提出撤回其上诉的请求,且符合法律规定,可准许原告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始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