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球员有薪水吗?
泻药 首先,球员在休假期间(国际比赛日或者联赛休赛期)是有薪水的,这个薪水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 这个国家的劳动法;
2. 俱乐部的财政情况以及教练组的安排;
3. 球员个人的合同情况;
4. 俱乐部在国家队与联赛之间的平衡问题——比如有的俱乐部只允许球员参加其中一项的比赛,而有的则允许参加多项,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允许球员参加多项的,因为球员在休假期间也是处在失业状态,参加联赛或者杯赛对于球队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只不过工资和奖金都来源于俱乐部的财政,而在国家队参赛会占用训练时间影响竞技状态,所以大部分国家队的比赛都是在非赛季期间进行的。至于个别特殊情况,比如说世界杯欧洲杯这样的世界级赛事,一般不占用休假期间,而是安排在赛季进行当中,在这种情况下,球员既有可能拿双份工资,也有可能会因为球队战绩不佳导致降薪甚至罚款(比如06年意大利输给法国)。
以中国为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只要劳动者不存在违法、违约行为,那么用人单位不得阻碍。所以运动员在休假期间是有权利要求发放工资的。但是,在中国足球的语境下,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那么单纯...... 其次,某些特殊情况的工资发放也值得研究。
举例而言,中超联赛通常4月份开赛,而冬季转会窗口往往持续到3月底或4月初,在此期间是否存在工资差额?我认为应当存在,因为球员在冬歇期间不但付出了劳动,而且很有可能代表新的俱乐部参加热身赛,因此虽然转会窗口已经关闭,但是新东家不得不支付相应报酬。
另外,有些俱乐部会在年初宣布亏损然后要求降薪,这种情况是否属实?我认为也并不属实,因为足球运动作为职业体育运动,其在竞赛阶段就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即使赛季最终成绩不佳引起降入低级别联赛甚至解散,那也是在数年后,这种周期性的支出本身就不能称之为“年初的亏损”。
总之,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球员在休假期间理应获得薪酬,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国内联赛尤其是中甲和中乙的水平有限,很多球队存在巨额亏损甚至无力发工资的情况,在这种背景下,球员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议相关球队和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水平,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