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中什么是C例合同?
在CBA的球员注册材料里面,有B类和C类两种类型的合同,B类是指非选秀球员注册的合同,C类则是选秀球员注册的合同。 对于非选秀球员来说,注册CBA有两个途径:
1、先签国外联赛(韩国cba等低级别联赛也可以)然后再注册CBA;
2、直接注册CBA,打满一定场次后获得参加CBA联赛资格。 一般选择第二种方式的球员都是CUBA里面的顶尖球队成员,比如广厦的三少胡金秋、赵岩昊和孙铭徽,辽宁队的王化东和刘雁宇等等。他们都是在自己的CUBA最后一年或者刚打出名气的时候被CBA球队看中直接签约的。
这种直接签约的C类合同对于球员本人以及球队来说都有一定的风险——球员的风险在于如果打不出成绩或者不适合球队,就可能面临无球可打的困境,而球队方面则需要支付球员的工资和待遇。但是,如果球队能够从中获益并认为值得的话,那么球队就会愿意承担这些风险。 以今年的选秀大会为例,一共有5个CBA球队选择参与选秀。按照CBA联盟规定,每队最多可以选择3名球员,所以一共就是15次机会。这15次机会并不是球队想选多少就选多少,而是根据球队之前几年CBA和cba联合选秀的情况来决定最终名额。
举例来说,北京首钢在上赛季将范子铭和雷蒙提拔到一队并注册了CBA,虽然这两名球员在本赛季加盟了别的CBA球队,但北京首钢之前一个赛季引进了李根和丁彦雨航这样的即战力球员,所以本赛季他们的选秀权就被削弱,最终只有翟晓川选到了自己心仪的球员。相反,像广州龙狮这样之前几个赛季一直没抽到什么好签的球队,今年终于连续选中了自己看中的球员。 所以归根结底,球员能不能顺利签约CBA还是要取决于球队的需要和对未来展望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