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伤害如何处置?
2019年4月,中国足协发布了《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以下简称《纪律准则》)。与2015年版本相比,2019版《纪律准则》增加了对于“暴力行为”的定义,即“暴力行动”是指以殴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者故意损毁财物等方式,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或者其他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并明确了相关处罚条款及标准。 《纪律准则》还列举了违反“暴力行为”规定的情形,包括组织或煽动暴力行为;对正在进行比赛的运动员、观众等实施侵犯行为;在裁判员判定犯规后,故意殴打对方运动员或者在公众场合辱骂对方的运动员;其他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的。
在职业联赛、职业俱乐部内部管理、校园足球等方面,此前已有过诸多关于“暴力行为”的处罚先例。 在中超赛场上,就发生过主教练因不满判罚而冲向裁判索赔的精神病鉴定书,以及球员赛后直接冲入场内殴打对手等情况。 在基层足协的比赛中,也出现过因争执意见不同而大打出手的情况。 对这些违规违纪行为,按照《纪律准则》等规定,将被处以罚款、通报批评、吊销执照乃至禁赛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