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中心是文化企业么?
我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彩票业”归为文化产业的范畴,但并没有明确说明其属于第几产业。与我国情况不同,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把“彩票业”归在第三产业中,并对其中的“娱乐服务”细分项下的“休闲娱乐”内容进行统计。这是因为西方的“彩票业”主要是指集娱乐和公益为一体的博彩行业,其中既包括我们常说的“体育彩票”也包括我们常说的“福利彩票”(即民间通常所说的“公家彩票”);不仅具备一般彩票所共有的随机性、偶然性、大奖刺激等特点,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属性——这些特点使得其在本质上更具有“文化产品(或服务)”的特性。
从行业归属上看,我国的彩票行业应归属于第三产业中的“娱乐及相关的服务业”——这与我们通常所认为的彩票业的归属一致。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国外的“彩票业”大多作为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性产业存在,但它却具有着重要的社会功能——“鼓励人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因此我们在借鉴国外经验发展我国的“彩票业”时不能忽视这点。此外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由于现代经济理论中并不像过去单纯强调市场的作用,所以政府的调控作用也在现代经济活动中越来越凸显。如何有效地对彩票行业进行监管和调控将成为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