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协会可以罚款吗?
足协没有权利给予任何处罚,包括罚款和禁赛等,因为足协只是民间组织,不是行政机关。 不过我国《体育法》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向体育运动基金会捐赠、捐助或者自愿捐资设立运动员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开展体育活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财力状况建立体育救助基金”,因此如果足协建立了相应的基金或接受捐款后用于对违纪球员进行处罚也并无不可。当然,是否合规和合理就另说了。
关于足协的权力范围可以参考下面这篇论文: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2015年修订)》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了足协的职权如下: “第十一条 中国足协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订全国性足球运动的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国足球竞赛制度、规则和有关比赛纪律的规定及实施办法; (三)制定并实施全国性足球联赛(包括俱乐部联赛、国家队比赛、青年队联赛等)以及各类国际足球交往赛事的管理办法;
(四)研究制定参加国际赛事的代表队队员、教练员选拔及训练、参赛方案并监督管理其活动和成绩; (五)制定并组织落实提高中国足球竞技水平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 (六)管理和指导全国性足球队伍的建设,协调各职业联盟、全国各级足球协会之间的关系; (七)组织和举办全国性足球活动; (八)审批全国性足球注册工作,管理注册人员和注册手续; (九)负责全国性足球裁判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审定国家级裁判员,选派国际级裁判员,推荐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十)承担国家体育总局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明确了全国足球竞赛的管辖权限为: “ 第二十五条 全国范围内举办的各种足球竞赛活动由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除按照《全国体育竞赛管理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应由体育总局批准的竞赛外,其他全国性足球竞赛由中国足协主办。 各级青少年足球比赛的竞赛办法由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另行制定。” 而目前能看到的全国性的足球竞赛安排有3类: 一是中国足协主办的全国性足球锦标赛,如本赛季的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二是中国足协组织的全国各级各类足球业余精英赛,分设男子U系列组和女子组,如男子丙组联赛、男子丁组联赛,等等。三是中国足协与地方政府共同举办的足球比赛,具体请参见中国足协官网上的各地足球协会列表。这些比赛均由各地足协承办,但举办权一般只授予省级及以下单位,所以中国足协无权干涉这类比赛的具体规则和内容,更无资格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