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如何申办?
世界杯的举办规则 1930年国际足联成立时,规定由国际足联会员国每四年举办一次世界杯。但当时没有制定有关申办的规定,也没有对主办国的资格提出任何要求,因此4年来凡是会员国都有权举办世界杯赛。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982年第9届世界杯赛为止(其中一届赛事由于阿根廷国内动荡,主办权转交给西班牙)。此后,国际足联制定了新的规定,并决定从第11界开始将举办权分配给各个洲的足协,并由各洲足协推举候选人,最后由国际足联大会投票表决产生。
国际足联的常设机构“国际足联大会”是国际足联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所有64个成员的全体代表组成。原则上它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有关的重大事项。而关于世界杯大赛的举办,通常是在该届世界杯比赛举办之前的一年举行。 大会议事的内容极为广泛,包括讨论修改章程、选举国际足联委员会成员或主席、副主席等职位以及通过各项决议草案等等。而在世界杯大赛的举办问题上,大会议程主要涉及如下内容:
一、确定下届杯赛的日期; 二、决定是否授予某城市举办决赛阶段比赛的“优先”权利(即所谓“主办”权); 三、决定由哪个洲的足协首先向国际足联提交正式申请报告。
国际足联根据上述原则来确定下届世界杯赛的举办地点,并将此决定提交国际足联大会进行审议;然后大会再决定是否授予某一候选地“主办”权,或者授权联合会给予其他候选地区以“优先”权利来办理申请手续。当某个地区的足协得到国际足联的批准,获得了举办世界杯赛的“主办”权后,他们便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预选赛的比赛方式和赛程。 按照这个新规定,世界杯赛的举办权将由原来由国际足联大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全票通过的选举办法改为由各洲足协推选一定数量的候选人名单参加竞选的办法。同时,国际足联还规定,如果申请举办世界杯赛的城市或国家在上一届世界杯赛中成绩较好,则有利于其获得主办权。
至于申办程序,大致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①由候选城市或国家的足协向亚足联递交一份详细申请书,内容包括球队训练设施、比赛场馆、交通通信、社会治安等一系列情况; ②亚足联审查申请书的详细内容并提出初步意见; ③国际足联审核亚足联的意见后再作进一步审定; ④国际足联与各主办城市的申办者商谈条件; ⑤国际足联召开执委会会议,听取申办者的陈词,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