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对乒乓球如何管理?
先答最后的问题,总局对乒羽中心(包括乒乓球、羽毛球)没有直接的管理和调控权,主要是由中央直属单位(中央直管干部)担任中心主任或党组书记;但总局可以以联席会议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体制决定的,毕竟中央直接管理的体育单位就那么几个,不可能直接插手太多具体事务。 再说前面两个问题,一是归口总局管理的单位是否应该由总局出资?从理论上讲,总局作为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对所属单位的人事任免、经费使用、计划编制等负责。但实际上中国实行的是职能分离制,即人事和财务分别独立,有专门机构负责。总局实际上不需要、也没有能力直接过问这些事项,主要作用是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 归口总局管理的单位是不是该由国家出资,取决于这个单位到底是承担哪些功能。如果它主要是举办比赛、选拔人才、开展培训,则不必国家投资,完全可以通过收取参赛费、培训费的方式解决经费问题;但如果它主要的功能在于科研,用于研究器材、创造规则、寻找对手、进行实战测试或者模拟实验,就需要国家支持了。因为这类工作不能通过市场获取收益,而且科研本身也存在不可控因素,无法准确估算支出。所以,即使属于前者,归口总局管理的单位也往往可以通过收取报名费、参赛费,以及购买器材、交通补贴等方式填补经费缺口。当然,有些项目由于长期亏损,可能会需要国家补助,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事业法人单位的地位。
现在的问题是,一些项目单位把国家投入当成理所当然,认为只要有项目,就有资格伸手要经费,这种观念必须转变。 二是归口总局还是单办球队?这是个历史问题。过去,国家队隶属于总局,各单项运动管理中心也挂靠在总局之下。后来,为了适应奥运战略和竞技体育市场化,改革了体制,成立了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单独运作——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原来的队伍解散或合并。事实上,目前国际乒坛上的中国军团仍然是以原国家队运动员为主,原地方队运动员为辅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