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取消怎么算奖金?
首先,这个问题的问法有点问题。应该是“没有拿到冠军的选手或者球队如何计算奖金”。 其次,这个问题问的是赛制设计的问题,然而题主并没有说明是什么赛制。所以答案也只能泛泛而谈…… 在绝大多数运动比赛中,如果因故取消比赛(例如恶劣天气,场地故障等),原则上已经完成的赛程进行加赛(当然加赛的形式可能有不同)。所以题目描述里的情况应该分两种情况来看: 如果加赛在赛程中,那么取消的就是未完成的赛程,自然按已完成的赛程成绩决定最终名次并颁发对应奖池的奖金; 如果加赛在赛程后,也就是总决赛里,因为总决赛的赛制一般都是单败淘汰制,那么这种情况就取决于具体的决金方式了。比较可能的情况是: ①如果金球决胜,那么取消决赛就等于直接认定前一场比赛的胜利者总冠军,同时颁发两个分区冠军的奖金;
②如果打满全场,并且是在1:1或2:0等比分情况下中断,那么需要加赛来决定胜负,此时胜者的总分减去负者的总分就是冠军的奖金,负者的总分就是分区冠军的奖金; 如果打满全场,并且是中场休息中断,那么此时比赛暂时无效,总积分不变,需重新抽签决定分组,再按照正常程序决出冠军和分区冠军。 至于说如果遇到极端情况,比如某支队伍只参加了前半场比赛且已经获胜,那自然是该场比赛获胜队奖金高,输了的队伍没奖金。
其实,对于多数非职业体育竞技项目来说,取消比赛的决策权一般不在从业者手中——大多数情况是由主办者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不可抗力因素做出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从业者的职责就是服从。不过,作为运动员或者教练员,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影响裁判的判断,为队员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