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篮球队员如何上税?
看到这个问题,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Kobe Bryant最近起诉Taxpayers Against Google 的案子! 先简单介绍这个案子吧。 Kobe去年向洛杉矶地方法院提起的诉讼称,Google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隐瞒了约5.4亿美元的海外收入,因此需要向美国纳税。 Kobe认为,虽然他的海外收入的确减少了,但是他在美国和外国的收入都增加了;而且他过去没有将这些收入合并申报,是因为他不知道这些收入的存在。 所以他要补交过去的税款和滞纳金,并且要求对2013年以后的未付税款收取利息和罚款。 之前NBA球员抱怨中国的联赛工资很低。如果以美国公民的身份在中国打一年球,根据中国税法,年薪480万美元的科比,只需要交纳7%的个人所得税,剩下93%都归自己。(这里只考虑了中国税收,不涉及NBA联盟的工资)。如果以NBP的身份在美国打球,虽然年薪是4800万,但是要根据140的税率缴税,扣除五险一金之后还剩3200多万,比在中国省了近一千万美元。所以,很多NBA球员宁愿放弃中国赛区的门票,也不愿意放弃美国的税收待遇。
现在的问题就是,美国球员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 其实,他们也是有办法的。这些运动员可以采取两种策略来减少自己的税务负担。第一种是在美国注册为纳税人,不过这样的话他们在美国的收入也需要按美国的高税率征税,显然不太合算;还有一种是注册为加拿大居民纳税人,然后只在加拿大报税,将收入申报到加拿大税务局。这样既可以享受加拿大低的纳税政策,又能够避开美国税局的注意。
据BBC报道,NBA球员在加拿大的球迷还是挺多的,因为那里的人都很喜欢肌肉男。 而且加拿大政府也很欢迎NBA球员去加国纳税。为什么呢?因为加拿大政府为了刺激经济,正在大力推动移民和投资。而NBA球员这样的高收入群体去加拿大生活、工作并纳税,正好可以大大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上个赛季,多伦多猛龙队的NBA球星克里斯-波什就因没能在美加两地同时缴税而受到加拿大税务局的调查。 据《福布斯》杂志估计,现年30岁的波什的资产可达五千万美元。若按照13%的联邦税率和3%的省级税率缴税,他每年需要在加拿大缴纳高达190万元的税金——这在加拿大可不算小数目。 如果他不缴这190万元,可以选择移民加拿大,这样就可以免缴这项税款。 但是选择移民的话,就需要在加国生活,并且不能回到美国参赛。对于运动寿命只有几年甚至更短的NBA球星来说,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 而那些不能在加拿大注册的球员怎么办呢?他们只能老老实实地在美国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