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利彩票如何兑奖?
1、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办理领奖手续。逾期未领取的奖项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2、中得5000元以下的奖项,需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购票所在市(州)福利彩票销售站或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奖;中得5000元以上(含5000元)奖项的,需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中心财务部办理领奖手续。
3、代他人领卡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中奖彩票,按规定办理领奖手续。
4、个人单张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上的,需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代理领款的,还须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集体中得大奖的,须出示单位证明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奖彩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奖彩票复印件》内容包括:彩票发行机构名称、彩票游戏名称、期号、开奖号、中奖号码、投注时间、投注次数、投注金额和销售网点代码及地址等;
上述复印件经福彩中心确认后,可办理兑付手续。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彩票、冒领款项的,一经查实,一律交有关部门处理。 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领奖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必须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