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彩票佣金要交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彩票发行销售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5〕33号)规定:
“六、加强彩票收益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在支付彩票收益金时,应按规定逐笔完整填写《财政票据》,并注明收益金具体用途和信息,在支付彩票代理销售网点收益金时,还应注明销售网点所在省(区、市)及所在城市(地、州)信息。
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地税部门,加强对彩票收益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监督管理。彩票发行销售机构应单独设置‘彩票收益金’明细帐目,详细记录每一笔彩票收益金的支付用途、纳税人姓名或纳税人识别号、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等,同时相应设置‘应付彩票佣金’、‘递延所得税资产’等会计科目。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在支付彩票收益金时,纳税人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支付方(彩票发行销售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在支付彩票代理销售网点收益金时,如果纳税人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已由代理销售网点所在地彩票发行销售机构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不再重复代扣代缴。
纳税人领取彩票收益金或一次性获取佣金、提成等款项时,应按照‘佣金、劳务报酬、偶然所得’项目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交纳。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销售佣金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