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是怎么征税的?
我国现行税法对中奖收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偶然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因此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所得人为单位的,支付所得的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税款。也就是说,单位在支付中奖者中奖收入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近年来,为促进我国彩票事业健康发展,筹集更多社会公益金以及支持社会福利和体育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关于明确国家体育彩票销售附奖支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明确国家发行福利彩票附奖支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政策的通知》,对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的购彩者个人因中奖向国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在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中分别安排解决。因此,目前纳税人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无需购彩者个人承担。
二是征收印花税。按照我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缴纳印花税,其适用税率为凭证件面金额的1‰,税金不足1角的,免征印花税,由凭证的各方当事人分别缴纳。购买彩票应视为中奖者与发行部门的双方合同,具有合同性质,因此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目前,财政部尚未对彩票印花税的纳税人、缴纳方式进行明确,由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担该印花税款,还是由中奖者负担,还有待于财政部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