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调节资金是什么?
彩票调节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平衡彩票发行、逾期未兑奖和彩票资金支出的调节资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的统一规定,在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计提彩票调节资金。
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调节资金。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逾期未兑付的奖金纳入彩票调节资金。奖金兑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核定。
彩票资金按照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50对50的比例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一般情况下,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户,支出主要用民政和社会公益事业,其比例具有法定性、确定性、专用性、强制性等特点,任何部门、单位和地方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者用于平衡一般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