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站內可以兼营什么?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指出,在彩票经营中,兼营是指在从事其他经营的同时从事彩票经营活动的行为。例如,商店、报刊亭等同时从事食品、报纸等商品经营和彩票销售。
目前一般情况下申请设立专营彩票投注站的主体以个人为主,申请设立兼营彩票投注站的主体以法人、单位为主。兼营彩票投注站不得设置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商业综合体、影剧院、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等区域,而应当按照专营彩票投注站的设置要求执行。
设立兼营彩票投注站的主体应当具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决定彩票投注实体店是否可以兼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