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全国比赛需要审批吗?
需要,根据《全国青少年足球竞赛活动组织方案》(中国足协发) 第十二条规定: 各申办单位提交的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办单位名称; 二、主办单位的性质和成立时间; 三、主办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四、承办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七条 竞赛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一、竞赛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竞赛计划文件编制申报表,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中国足协。
二、中国足协接到申报资料后进行审核,确定参赛队伍,下达竞赛任务。
三、竞赛项目任务下达后,申报单位根据中国足协下发的《关于办理的通知》要求,办理参赛手续。
四、申办单位按规定支付费用,领取有关证件和材料。 第三十一条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生证报名。报名时交验上述证件原件,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交验参赛保险凭证。
第五十四条 对违反竞赛规则的球队及运动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晋级资格、取消录取资格、罚没积分的处理决定。 对于在比赛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的队主教练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一)停赛1场,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讨;情节严重的,暂停执教一段时间或取消执教资格,不得继续担任教练员培训的授课教师或其他教练员的任职培训; (二)禁赛2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