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球员是怎么来的?
自由球员不是一个官方认定的球员身份。在美国职业体育联盟中,只有球员经纪人能够向媒体和球迷介绍自己的客户是自由的球员(Free Agent),也就是说,球员本人是不能自居为自由球员的。一旦他签约一家球队,就算他没有合同在身甚至被买断一部分工资,他在媒体和球迷面前也只会出现“XXX今夏以1年240万加盟XX队”这样的消息,不会有人再说他是自由球员。当然NBA、NFL这些联盟有规定球员续约最晚可以在什么时候签,如果不签就是自由球员,但是联盟给球员们定这个规则是为了避免球员拖拖拉拉不签导致损失最大化,不是球员自己闹着玩说的。 比如今年夏天最热的球星凯文·杜兰特,去年跟他成绩最好的球队篮网就有机会签约他了,不过杜兰特选择了勇士,然后跟勇士签了5年2.2亿美刀的合同。如果说哪只球队有机会签下杜兰特并且能承担他的高薪,那肯定是篮网了。然而事实是哪怕勇士把杜兰特使用率达到81%的首发中锋祖巴茨加上选秀权一起打包送到篮网上面,篮网都觉得不够诚意从而没有同意交易。最后勇士直接用现金直接支付给了篮网,才完成了签约。
到了这个时候,杜兰特只能算自由球员了,虽然他还是那个他,但是谁都知道他去任何地方都可以拿顶薪,因为NBA球员顶薪条款里有一条是“自由球员签订合同后,除非该球员自身原因(球员伤病等不可控因素除外),任何球队不得以低于自由球员市场价值的新合同邀请该球员加盟。” 所以你看,从篮网到独行侠再到勇士,大家谈到杜兰特的时候都说的是“自由球员凯文·杜兰特今日抵达XXX”而不是“原先效力于XXX的凯文·杜兰特”。这是自由球员的第一个定义——由球员经纪人和媒体共同塑造的形象,即凡是没签约的球员都是自由球员。
第二定义来自联盟的规定,这个比较枯燥也不有趣,我就直接贴联盟官网了。
NBA劳工协议第5章 球员及球员经纪人 第5.6节 自由球员 (a)球员有权选择成为或继续成为自由球员;
(b)每支球队最多可以拥有两名自由球员。如果一支球队超过此限额,超出的球员数量应当与其联盟排名成比例地减少。 如果一支球队想要引进自由球员,那么必须提供具备竞争力的报价,且这个价格一般要高于球员在新东家的预期收入。
举例来说,如果我今年休赛期签了一份两年800万的合同,第二年是我权利保障金,我预期下家会给我一份400万年薪的中产特例,那么你必须在开价上至少加上400万才能吸引我。如果你开价800万但是我拒绝了,而你又认为我值这个价钱,那么就证明你开的价格比我估计的我要高,这样反而让我更愿意跟你签。为什么?因为这样我能拿到比预计更高的薪水。反之,如果我想签一份新合同,而我可以找很多理由要求加薪,加到超过了我的预期,那么我也算是自由球员。 反正不管怎么解释,总之最后结果就是我拿到的钱比你开价的多,你就亏了。所以你想签我,就必须得加到我能接受的价位,否则我就不跟你签,直到你觉得你可以接受而我又不至于太亏的时候再签。如此循环往复。 这就是联盟给球员们的自由球员条款,很复杂也很严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