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腰斩的比赛如何处理?
对于这种问题,其实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忽略不计——就像国际足联压根没有考虑过给98年世界杯让南美区加赛一样(事实上如果加赛就涉及到很多场地、赛程安排等问题,根本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简单)。 不过既然题主提出了这个问题,那我只能从法律角度来谈一谈,究竟这场比赛有没有“合法”的赢家,以及如果存在赢家的话,这个赢家能赢得什么。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事实,任何一场比赛都有一个“合法”获胜者,尽管这种“胜者”可能不是裁判或中立第三方主观意愿上认定的获胜者。这一点可以从1995年的“橄榄球世界杯决赛圈抽签仪式”上得到体现: 当法国队与南非队由于一分之差在排名上出现重叠时需要做出裁决时,国际足联规则委员会依据当时有效规则判定法国队获得该场比赛的胜利,而无需重新开赛或重赛。
只要不违背“公平原则”,也就是不存在明显的主观臆断,这种“判决”是合法且有效的。 所以回到这个问题,如果2006年世界杯决赛如期进行,最后由巴西队1:0击败德国队夺冠的话,那么巴西就是那场决赛的“合法”获胜者。 如果加赛,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加赛的胜负手很有可能取决于“加赛前的状态”(比如在点球大战中),从而带来“先踢球”球队的不利局面。所以加赛对于后场球队来说往往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当然加赛也有好处,比如可以避免淘汰强队的弱旅,或者可以避免卫冕冠军打附加赛。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公平原则”都将受到挑战,此时就可以根据其他指标(比如进球数、失球数等)来决定最终的优胜者——在这种情况下,获胜者的归属将不会以“场上比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