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体制外是什么意思?
体制外的人,即自由职业者。在奥运竞赛项目中,绝大部分运动员都是体制外的自由职业者(或称之为职业体育);而在非奥运项目上,绝大多数运动队的队员也都是体制外的自由职业者。 所谓“体制”,可以理解为一种机制、一套规则体系。在此前提下,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定义:
体制外=无薪酬(或低薪酬)的职业。 当然,对于极少数拥有极高商业价值的顶尖运动员如NBA的姚明、足球界的罗纳尔多等,他们的薪水可能高达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美金,但这已经是例外,而非通常的情况。对这些少数人,我们通常会赋予他们一个新的名称——“职业体育明星”。
为什么需要一个新的名称呢?因为从职业体育的发展来看,一个体育项目(尤其是职业化程度较高的项目,如篮球和足球)要想长期保留高水平竞技队伍,并且能参加世界级大赛,就必须不断投入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当地政府和体育局等的财政拨付;二是来自媒体的转播权收益、赞助商的赞助以及周边衍生产品的开发等(通俗点说就是卖广告、卖产品,同时利用电视和网络进行直播,收取门票等)。只有不断地开拓新的收入来源渠道,才能保障该项目竞技水平的提高和持续。否则,一旦经费不足,这个项目就会逐渐没落,其表现就是大量退役或转会,因为这时留在队里也无济于事——水平无法提高,参赛机会也有限。所以,对于这些极少数的超高收入职业体育明星来说,他们是既得利益者,也是这一机制的产物,我们无须质疑他们所拥有的丰厚收入。
而对于绝大多数运动员而言,他们都从事着一项极具伤害性、高投入的运动,然而却几乎没有(或很少)经济补偿。在这里,我们把这种牺牲经济报酬而仅仅获得精神奖励的行为定义为无偿服务。当然,在西方发达国家,尽管许多体育运动都有高额奖金(特别是奥运会),但是参与这些运动的多数还是职业体育人士。因为他们本身就不需要为经济报酬担忧。
从总体上来看,职业体育仍属于社会福利事业的范畴。 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不排除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运动项目逐渐摆脱体制束缚,走向市场,成为真正的商业体育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