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体比赛几年?
我国有组织的全国体育运动会,可追溯到1910年至1933年期间,由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和中华教育会总会,先后在南京、上海、杭州、天津、广州、武汉、北平等各大城市举办的七届全国运动会。1948年在南京举办了运动员资格审查较为严格和正式的“第一届中华民国奥林匹克运动会(即全运会)”。这些运动会,以田径、游泳、篮球等现代竞技项目为主,但我国传统的武术、龙舟、舞狮等也列为表演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1950年和1951年相继举办过两次全国性的群众体育表演活动。从1959年开始,正式举办了第一届全国运动会(简称全运会,每4年举行1届且地点不固定)。50年代初期,有些省、市(相当于现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过小型的运动会。从1959年开始陆续恢复和新建了各市、县并命名为了“××省市运动会”(简称市运会)或“ ××县运动会”(简称县运会)。50年代后期,许多企业、事业单位都相继举办过“职工运动会” (简称工运会)。从1952年开始,直至全国文化大革命期间曾受到严重冲击而中断。
我国的青少年儿童运动会,是从1955年开始的。先后举办过少年(男子15–17岁,女子14–16岁)、儿童(男子12–14岁,女子11–13岁)运动会和中、小学生运动会。从1974年开始,全国每2年举行1届“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包括少年组和儿童组,在项目上以田径、游泳为主,还包括部分球类和体操等项。各省市、县和中、小学也定期举行青少年(包括少先队)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