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手篮球犯规吗?
这问题问的,有点水平。 首先明确一点概念,在官方规则里面并没有明文规定“打手”这个犯规类型的存在(注意,是打手犯规而不是打手球,这是两个概念)。所谓的打手犯规,其实是基于对抗中的非法用手,这种使用手的动作如果导致他人的身体遭受侵害,则属于犯规行为。所以从范畴上来讲,包括打手在内,应该都属于侵犯人体的行为。 那么问题又来了,打手算不算一个独立的犯规类型呢?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打手这种行为是有违体育精神的。
很多答案都提到,打篮球是要凭自己的本事来赢得比赛,而不要靠那些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得利益。这话听起来很正确,但问题是,什么叫正当的手段,什么叫不正当的手段呢?以非体育的精神去对待一场体育竞赛,是不是恰当的呢? 举个例子来说,A队进攻,B队防守,B队三人包夹攻防,造成A队队员持球困难,此时A队1号持球强行上篮,B队3号飞身阻挡,由于力量过大导致A1受伤,这算不算是犯规呢?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说算,因为这明显是个有违体育精神的行为,哪怕你的目的是好的。
那好,我们再换个场景。还是A队进攻,B队防守,B2抢断失败滑倒,顺势拉住了A5的手臂,导致A5重心不稳,A4过来安慰的时候,两个人抱在一起,都失去平衡,一起摔了出去,这时候B2站起来走开,这算不算是犯规呢?我想说的并不是B2有意犯规,而是他的举动已经影响了比赛的公平性,造成了对其他球员的侵权,从这个角度来说,他需要为此负责。至于责任的大小和赔偿的多少,就需要双方协商或者裁判酌情判断了。(当然,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一般不存在,毕竟都是素质很高的人)
最后补充一点,NBA也有打手,但那是因为NBA球员的身体素质极佳,普通人很难有机会能碰到他们,因此打手也就成了打击侵略性的最佳方式之一;而CBA目前的对抗强度还不够高,偶尔出现的打手动作反而会有加分效果。这就是为什么易建联曾经打手霍华德遭到联盟批评,而孙悦打手易建联却受到褒奖的原因,联盟对待国内球员和国际球员的包容度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