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欠钱不给怎么办?
我父母参加彩票中了500万,因为关系不好,我和我姐姐就没有得到这笔钱。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国债、社会捐助、彩票等专项基金,不受税收优惠规定限制”的规定,彩票收入应受税收优惠规定限制。实践中,彩票机构往往以中奖者在兑奖时即可将个人所得税一并缴纳为由,拒绝兑现中奖承诺。从法律角度看,该说法不能成立。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加收税款滞纳金”的规定,无论税前税后,均应向国家缴纳税收,否则属于逃税。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和第三款“禁止虚构票据用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使用伪造、仿造的发票等行为”的规定,开具发票是经营活动的必备环节,否则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第三,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要求兑奖人在完成兑奖工作的同时一并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义务,既符合公平原则,也符合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