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每年多少亿?
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每年共计销量约30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元人民币的彩票资金被挪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
以现行的彩票金额,除上述用于公益金的部分外,若再扣除诸如彩票发行费等本应归入公益金部分的“交易成本”,那么其“纯利”还能有多少?也就是说,每消费100元的彩票,有多少其实流入了社会福利和体育事业的“公益金”?众所周知,1987年底之前,我国是没有彩票制度设计的。1987年,在民政部原福利彩票发行处刘振生的推动下,由财政部原彩票中心主任林仪飞带队,国家派出了中国福利彩票首批公派人员,到美国学习研究彩票业。当时的美国正在遭遇经济停滞与欠发达,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开动各种脑细胞,将原来“零和游戏”的彩票,改造为“福利公益游戏”。此时,中国的经济正在进行改革开发,国家的财力十分困难,社会福利和体育事业都急需大量的资金。有资料表明,当时的中国,每名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只有40—50元;1986年,民政部统计显示,中国有10万多名孤儿,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有800万。中国福利彩票在美国专家的设计下,于1987年底应运而生。当时,我国发行的第一张彩票就是“福利彩票”,后来的“体育彩票”是其“孪生兄弟”。
1988年发行了“中国福利彩票”,1994年发行了“体育彩票”,2001年整合为“中国福利彩票”。也就是从1988年开始至今,中国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共销售了约1000亿元人民币的彩票,其间也发生过数次地震、洪水等特大地震灾害的救济及奥运战略的募集等等,人们看到了彩票在那些时刻所发挥的最温情的角色。
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出现了一大批彩票公司。“国家彩票”由各省、市、自治区彩票中心统一发行。从此也便引发了业内长期存在的一种争议:到底发行“国家彩票”是好还是坏?美国明文规定,任何一家彩票公司均不允许经营两次以上,而中国许多彩票公司经营多年之后,又新出现了许多“仿冒彩票公司”。美国还有“彩票法”限制彩票公司间的兼并,而中国却根本就没有类似的法律条款予以约束。更有甚者,有的彩票公司甚至就是“皮包公司”。
中国福利彩票管理中心2008年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彩票投注站总数为50699个,人均拥有投注站的数量约为3.5个,真正做到了“走近百姓,服务社区”。当然,走到底是否有“走进百姓,服务社区”,恐怕就需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4月底,全国已有25个省份建立电脑彩票销售厅,各省会城市和多数地市级城市也有电脑彩票销售厅。但现实中,中国福利彩票和国务院颁布的《彩票管理条例》似乎又有悖常理之处。该条例第26条明文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可以在承销期内售出提前设定方案所规定的最高限额以下的彩票。按照这一规定,福利彩票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禁止销售”,也可以“有限制地出售”,还可以“任意销售”,但这所适用的均是“国家彩票”。在福利彩票之前,体育彩票在中国已经发行了多年,其累积销售已达13000多亿元,如果从其1994年恢复发行算起,则已达17000多亿元。
中国曾公布的一个数字称,中国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的平均返奖率约为50.8%,而国际上彩票业的平均返奖率则是65%到70%。也就是说,中国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藏富于民”的部分,平均仅仅50.8%,而剩余49.2%部分,则全部成了官员们的“福利”了。
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表明,任何“奖额过高”的彩票都是绝无“公益”之可能的。因为“高奖额”的彩票,其最大的“公益”,就是把消费者在投注彩票中的投机心理,通过“假公益”的假面具来予以强行转换。这样的“彩票”之“福利”,其“公益”的真假,恐怕是明眼人“一看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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