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侵权了吗?
在90年代,NIKE没有现在这么强大,为了打入中国市场,请来了当时的体操王子李宁一起合作开办了耐克(Nike)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1994年,Nike在国内设立了生产工厂,并引入了当时最尖端的生产线,开始量产运动鞋。由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相比国内品牌和国外品牌),Nike很快赢得了消费者的喜爱,市场份额也一路攀升。到2003年时,Nike已经占据了中国运动服饰市场近50%的市场份额,成为当之无愧的第一。 面对迅猛发展起来的Nike,很多人应该想不到几年后会发生什么呢…. 在互联网还没有普及的时候,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报纸和电视,而广告也是最直接有效的信息传播方式之一。于是Nike投入大量金钱做广告,希望把品牌植入到消费者心中。
就在这时,一个名字出现在了NIKE的广告中——MJ。对,就是篮球界的神话迈克尔·乔丹。 说到NBA,很多人脑海里第一个出现的恐怕都是乔丹的身影。90年代正好处于中国篮球事业最低谷时期,此时一个代表美国最高水准的NBA球星代言Nike,肯定能让无数球迷们疯狂购买! 后来大家慢慢发现,原来除了打球之外,乔丹还是个很有才华的音乐人(其实主要是因为他女儿Jordan),于是一系列以“飞人”为主题的音乐广告出现了,“Air Jordan”应运而生。
作为篮球界的第一人气王,MJ的广告效应无疑是爆炸性的。据统计,每年有超过20亿的消费者看到由Michael Jackson创作的Air Jordan广告片,而“Air Jordan”的销量也在第一年达到23万双,占当时Nike整个鞋类销量的一半之多。 一时风头无两的Nike也没有料到,正是这个自己投资最大的品牌,十年后会走到自己的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