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有东道主一说吗?
奥运会和世界杯这样的国际大赛,主办国会拥有一定的主场优势,如比赛期间出现伤病等特殊情况,主办国球队可以不受规则限制的自行决定参赛人选(当然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这种主场优势的另一个体现就是当地裁判组的判罚尺度会相对宽松——这当然也涉及政治因素和文化背景,你让非洲裁判去吹欧美球员为主的比赛,肯定要比吹当地比赛严一些;反过来也一样,黄种人当裁判,除非你站在他的国家,否则吹得严的时候居多。
不过这个尺度如何拿捏,也是有很多学问的,太松了被骂任人唯亲,太苛刻了被说是故意找茬,总之很难把握。比如中国队与韩国队的男篮世预赛,中国最后赢了下来,但赛后韩方指出中国后卫郭艾伦在场上曾有过推人犯规却没有被判罚,而赵继伟在最后时刻也有手指顶了对方下巴使对方倒地但未作处罚,认为中国队得到了“特殊照顾”。 而以乒乓球为代表的中国特色羽毛球项目,其实更是主客场比赛的典型——因为同属亚洲,且水平接近,比赛往往很胶着,这种情况下裁判的主观因素就会凸显出来。2010年广州亚运会男单决赛林丹vs陶菲克第三局比赛中,出现了有争议判决,林丹输掉了这一局,随后一鼓作气连扳两局完成大逆转。还有2008年北京奥运会对田亮/吴敏霞与英国组合佩恩/李-里斯特的一举定乾坤,虽然后来被指具有明显主观性,但当时国内舆论几乎是一面倒的支持。